落回归没有兴趣,注意力都在这个被他认为长得酷似女朋友的女人身上。她面容轮廓和女朋友,然而其实与女朋友并不相同,略黑的皮肤,性感的厚嘴唇,大大的却像一弯秋水的眼睛,鼻子略高,前额光滑,一头黑色长发用草绳束着,身上的皮甲紧紧地包裹着她挺翘、丰满的胸部,刘铭的眼神不经停在这伟大的地方,不愿转移;纤细的腰肢下面,又是挺起浑圆的臀部,身材令人垂涎不已。不同前女友的娇嫩,她显得成熟、冷峻。她倒是很淡然的站着,任凭刘铭色色的目光扫描,显得十分坦然。她的目光也打量着这个奇怪的人物。
这人略白的,皮肤和她一样也是黄色的,眼珠也是黑的,与他们部落相像;脸上轮廓分明,鼻子高挺,眉如剑锋,眼睛有神,身材虽然高大,但不像是孔武有力的人,反而透露着神秘气质。对于这个怪人的目光,她回应的笑了笑。刘铭一见,顿时呆了,这简直就是一朵黑玫瑰,虽然黑了点,但是魅力非凡。站在马车上,阿夏转移视线到了马车上,好奇的摸着马车上的纹路,专门下车观看这构造古怪的马车。虽然她的部落也有马车但却没有这么复杂的构造,而且没有这么圆的轮子,只是一段木头上取的,作为轮子。印第安人文明其实不低,不能算作未开化的民族,他们的艺术、宗教、农业,非常发达,但是他们却不会制造轮子,不会冶炼金属,更不会用铁,一般都只作为装饰品。
阿夏是族长的女儿,前几天族长带着族人去寻找野牛群,今天才刚好赶回来。阿夏本想继续研究下马车,但她的父亲在远处呼喊她的名字;一把拉住刘铭,同时走向她的父亲。刘铭也听不懂她说什么,只得跟着她走。
部落的人此时才将注意力转到这个奇怪的到来者身上,人们都带着感激的目光望着他;刘铭也莫名其妙的站在一个长满胡须的老头前,无奈的被他拉着手,叽里咕噜的不知道说什么,不过,刘铭还是很有礼貌的对他笑了笑。“感谢你,年轻的勇士,谢谢你救了我的部落。”老头用印第安语说着,他发现刘铭一脸茫然,才意识到他听不懂印第安语。便不再说话,做出手势,将他引入村庄。印第安人是最好客,最热情的民族,所以对于西方殖民者他们热情的招待,然而却换来贪婪的西方人的屠杀,被掠夺一空。美洲的金矿,银矿,多不胜数,他们抵挡不住诱惑,将印第安人赶出他们的领地,把他们作为奴隶挖掘金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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