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然能一击将厉鬼击杀。>
“乱葬岗距离县城太近,你要是击杀厉鬼,那群孤魂野鬼一直存在,早晚会对城里的百姓构成威胁。>
反而是那只厉鬼,她的境界,一般老百姓,她反而没兴趣去害。”>
“您的意思是说,厉鬼吞噬县城周围的孤魂野鬼,反而对城里百姓有好处?”>
“不然呢?”想到一路走来见到的各种尸体,罗非鱼才不信,他们中没有人化成厉鬼。>
无非是附近有更强的厉鬼,不屑于吞噬普通人,只对进化的厉鬼,或者有能力进化为厉鬼的孤魂野鬼下手,这才没让他们为祸人间。>
“呵,厉鬼吞噬弱者,反而无形中保护了不少普通人,还真讽刺。”>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好事坏事,我吃瓜之前,她不惹我,我才懒得搭理。>
惹到我......”晃了晃手里《金刚经》,某人自信道:“有它,只要翻开,那所谓的厉鬼哪怕想找咱们麻烦也是自己作死。”>
金刚经是普通印刷版金刚经,但某人读过,以他现在境界,自然就有了一定镇妖伏魔效果。>
没错,就是这么牛逼。>
就像青霞和紫霞姐妹,她俩就是如来佛祖油灯里的灯芯,长年蒙受佛荫,一样可以化为仙子。>
罗非鱼手里就是普通金刚经,也没被他长期阅读,但以他目前境界,只是阅读一遍,同样会有不可思议效果。>
比不上灯芯,但震慑降服区区厉鬼还绰绰有余。>
没办法,功大欺理,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说句不好听的,玉皇大帝一张用过的卫生纸,放到下界,说不定都能超过无数小门派镇山法宝威能。>
主仆俩一个看经书,一个默默记住魔法书里的手势咒语。>
你问为什么让司马言先记住手势咒语,不得不提某人第一次穿越到漫威宇宙,学渣姐绯红女巫。>
明明已经使用过的魔法,随着黑暗神书被毁,居然不会用,是不是很搞笑。>
说到底,还不是没记住全部咒语,手势。>
学渣姐前车之鉴,某人可不想自家小女仆泛同样的错误。>
咋,和人打架,中途还得叫暂停,跟人说等我翻翻魔法书,咒语没记住?>
自家小女仆真犯这种错误,某人觉不介意自己多出个沙包,省得出去丢人。>
他们这岁月静好,乱葬岗,伴随着最强孤魂野鬼法力耗尽,厉鬼终于拿下最难啃的骨头。>
战斗经验虽然丰富,但杀伤力不足,后劲不足,终归是硬伤。>
“厉鬼赢了。”感知到最强孤魂野鬼被厉鬼吞噬,主仆俩默契收回感知。>
“好难,比丹青之术还难。”啪的合上魔法书,因为总是下意识想理解书中内容,又因为底蕴不足,无法理解,让司马言颇为烦躁。>
“心境还是不够,静功有待加强。”罗非鱼放下金刚经,随手将疝气灯灯光调暗。>
“相比起魔法,奴婢还是喜欢超级基因和练气。”>
小脑袋在罗非鱼肩膀蹭了蹭,司马言身上大家闺秀气质全无。>
魔法,真不是她擅长领域,比查克拉还不擅长。>
至少,查克拉,只要控制力足够就能发挥出大部分能力,不需要拗口的咒语和手势配合。>
别说封印术,司马言表示,封印术自己会的不多,但也比魔法好学。>
更不论,本姑娘主业是练气,其他都是选修。>
“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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