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玛拉坐在尖峰驼上,身后是紧紧抱住她腰肢的裸傻。
塔玛拉有些不好意思,为了表演好和裸傻的未婚夫妇关系,她一路上都尽量和裸傻亲密相处,免得又受到一行人里那两个格外棘手的女人的怀疑,虽然塔玛拉觉得,至少卡西奥佩娅是不会相信自己的说辞的。
他们已经在大漠中走了大半个月了,恕瑞玛沙漠非常大,即使他们的代步工具是速度很快且价值不菲的尖峰驼,也还是目的地相当遥远。
这种尖峰驼又被当地人叫做斯卡拉什,意思是“会动的沙丘”,恕瑞玛人很尊重它们,在它们的毛皮上画护体的神圣印记,犄角上挂图腾和护身符,寓意好运。
它们体型巨大,成年高度可达十米。性格暴躁,很难驯服,但它是当之无愧的沙漠骑兽之王,甚至有的部落将尖峰驼视作带来好运的神兽。
也只有卡西奥佩娅的地位才能找来十余只尖峰驼来让雇佣兵团加快赶路的速度。各头尖峰驼之间用绳索连接,方便雇佣兵在各头尖峰驼之间走动。
因为这种骑兽实在太高,坐在上面的塔玛拉总是感觉胆战心惊,生怕它将自己甩下来,总是抓紧了裸傻环在自己腰上的手臂。
在外人看来,他们确实是一对亲密的爱人。
塔玛拉看向邻近尖峰驼上的卡西奥佩娅,她一人独占一头骑兽,但没有人对此有意见,毕竟她才是金主。
卡西奥佩娅穿着素色的长袍,将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她正在用吸管喝苦荀汁,这种汁和它的名字一样奇苦无比,但却非常解渴,是很多大漠游人的必备饮品。
“看来这个大小姐也不像她看起来的那么娇弱,至少还是能吃苦的。”塔玛拉无聊地想着。
她又将视线转移到雇佣兵的领袖——希维尔身上。她高高地站在驼峰上,眺望着前方的路,美丽的身形吸引着团内大部分男性的目光,风沙吹起她的头发,沙粒却不在她的头发里停留片刻,柔顺的发丝并不给它们栖身之地。
塔玛拉心里有点庆幸,她喜欢低调行事,现如今团里有两个比她漂亮的多的女人,并没有让她感到自惭形秽,而是处于被忽视的安逸感之中。
塔玛拉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希维尔的那把金色十字刃上。
这把武器造型奇异,使用难度很高,但在希维尔手上,它既是可以近身作战的刀,也是可以掷出杀敌的回旋镖。
大漠深处强盗很多,这几个月一行人已经遇见过三支规模不同的强盗团了,希维尔杀掉的强盗最多,通常她甩出十字刃并收回手上时都能带走两三条人命。
塔玛拉挺喜欢看希维尔战斗的,她矫健地穿梭在敌阵时长发舞动,伴随着她振奋人心的呐喊,耀眼的十字刃与宝石交织出一道金绿相间的流光,在强盗们的鲜血中回旋。
那场景美得像只存在与吟游诗人的故事里。
塔玛拉还清楚得记得,希维尔的十字刃甚至没有被裸傻的黑色物质所腐蚀,这一点连皮城最尖端的合金装甲都没能做到,足以证明那不是一把普通的武器,极有可能是什么古代流传下俩的珍贵宝物。
“漂亮又危险的女人,漂亮又危险的武器,绝配。”塔玛拉不得不承认,希维尔是一个上天眷顾的造物。
在塔玛拉胡思乱想之际,希维尔灵活地踩着尖峰驼之间连接的绳索走到卡西奥佩娅身边,两女交流了一会儿后,希维尔又朝着塔玛拉走来。
“哟,一切还好吗?”希维尔坐到塔玛拉身前,她没有配备固定鞍,似乎一点也不担心从十多米高的尖峰驼背上掉下去。希维尔似乎有点刻意回避裸傻,视线完全不往他身上靠。
“还好,只是希望这玩意儿能更好喝一点。”塔玛拉摇摇自己手中装着苦荀汁的水杯。
希维尔一笑:“习惯就好,这至少比泥水好喝。”
“你喝过泥水?”
“如果你在沙漠里迷了路,找不到水源,看到任何液体也能大口喝下肚。”希维尔回忆道,“我喝过的东西可不止泥水。”
“当雇佣兵挺辛苦的啊。”塔玛拉感叹道。
“战争石匠不也一样吗。”希维尔突然道,“我可是亲眼见过你们在很多城市修起诺克斯托拉呢。”
塔玛拉神色一凝,希维尔似乎话里有话。
诺克斯托拉是一种拱门,诺克萨斯每占领一个城市,都会让战争石匠在上面修起诺克斯托拉,象征此地已归诺克萨斯统治。
“你不满意吗?”塔玛拉问道,“诺克萨斯统治了恕瑞玛那么多城市。”
希维尔耸耸肩:“我有什么可不满意的,你们诺克萨斯人又没烧杀抢掠,还帮我们抵挡沙匪。而且如果没有和你们诺克萨斯互相贸易,这里的人口袋里恐怕都还是叮当响。”
塔玛拉稍稍放松,她骄傲地挺起胸:“没错,跟随诺克萨斯,一荣俱荣。”
“但是啊……”希维尔话锋一转,绿宝石般的眸子闪烁着,“我不是一个喜欢依托在别人手下的人。”
塔玛拉神色渐冷。
希维尔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她用力拍着塔玛拉的肩膀:“跟你开个玩笑,别当真!我又不是什么贵族,恕瑞玛的那些人爱怎么样我才不管,我只要能有钱赚、有命花,皇帝是恕瑞玛人还是诺克萨斯人我都不在乎。”
塔玛拉没再说什么,她往后一仰,用力躺进裸傻的怀里。
虽然塔玛拉表现得失去了谈话的兴趣,希维尔还是自顾自地说着她知道的各种事,比如有的沙匪饿急了甚至会吃人,比如冬天时香料的价格可以达到夏天的三倍。
塔玛拉闭目养神,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反而是抱着塔玛拉的裸傻一直看着希维尔,好像一个安静的听众。
在发现只有那个奇怪的男人在听自己说话时,希维尔有些不自在地抖了一下,她伸了个懒腰,想要离开这头尖峰驼,因为希维尔实在不喜欢这个男人。
她看不透的,和杀不死的,希维尔都不喜欢。
希维尔刚想迈步,却听到一声惊呼。
“右侧有敌!”负责放哨的雇佣兵大喊道,瞬间惊起了全团的人。
希维尔从腰间抽出一杆望远镜,这是她花了大价钱从一个诺克萨斯船长手上买来的,但不得不说,它物超所值。
“是米洛斯虫群!”希维尔高呼着,“所有人应敌!把臭草放在上风口烧起来!”
整个雇佣兵团快速地忙碌起来,塔玛拉看到几个雇佣兵扛起一堆干草放进驼峰上的围炉里点燃,顷刻间,带有恶臭的浓烟溢出围炉,垂到地面上,形成了一道烟幕将队伍围了起来。
“那是什么?”塔玛拉看到尖峰驼们的蹄子在烟地上抬起又落下。
“你问这个?斯卡拉什的粪便加臭草,烧起来的味道米洛斯虫可不喜欢。”希维尔将十字刃握在手中。
“不是,我是问什么东西来了,那个米洛斯虫是什么?”塔玛拉跑出裸傻的怀抱,她已经看到远处的沙坡上有一道黑潮正在以非常快的速度冲向他们。
“一些喜欢吃人的大甲虫而已,不足为惧。”希维尔又拿起望远镜筒看了看,表情逐渐凝重,“不过这数量有点多啊。”
黑潮越来越近,塔玛拉已经能看清米洛斯虫的样子。